
核心主張與邏輯理據
破「時間是常因」——「變異與常相違」
宗
時間若是萬物的能生因,則必定是無常法。
因
因為任何法要作為能生因,自身必須先經歷「變異」才能生果,而「變異」與「常住」的定義水火不容。
生動比喻:從日常到自然的邏輯驗證
同喻
種子必須變異為芽胚,才能生出苗芽;陶土必須經匠人塑造變異,才能成瓶。一切能生果的因,無不經歷變異。
異喻
若許時間常住不變,則萬物應要麼永遠生長、要麼永遠凋零,不可能有季節更替。這與世間現量所見的枯榮變化相違。
經典印證:《四百論》的無常智慧
對應頌文
《四百論》頌二○九:「諸法必變異,方作餘生因;如是變異因,豈得名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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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