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Abhisamayalankara)第13講 問答精解
破除實執的四道關卡:一切智加行的對境
問題1 : 試依頌八說明四種一切智加行的對境。
以下是針對「依頌八說明四種一切智加行的對境」所作的詳細應用理解解答:
一、頌八原文與關鍵字義釐清
頌八云:
「色等,無常等;未圓滿,圓滿;及於無貪性,破實行加行。」
– 色等:指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廣義泛指一切有為法。
– 無常等:指無常、苦、空、無我等四種共相(即諸法共有的特徵)。
– 未圓滿、圓滿:指修行過程中,功德尚未圓滿(凡夫、學人)與已圓滿(聖賢、佛)的生命體或所依身。
– 無貪性:指「無貪」的狀態或境界,如涅槃、空性等離貪的寂滅相。
– 破實行加行:菩薩為破除對上述四類對境生起「真實存在」的執著,而進行的加功用行(加行)。
二、四種一切智加行的對境與所破之執(依頌八分解)
頌八明示,菩薩一切智在資糧道至最後心期間,須針對四種對境修加行,逐一破除對其「實有」的執著:
| 加行序號 | 對境(所緣) | 所破之執(顛倒想) | 加行內涵 |
| 第一種 | 「色等」(一切有為法) | 執色等五蘊為獨立實有的自性法。 | 菩薩以空慧觀察色等諸法皆緣起無自性,斷除對「法體實有」的執著。 |
| 第二種 | 「無常等」(無常、苦、空、無我等教法) | 將無常等共相當作「實有的真理」或「實有的法」,產生概念執取。 | 菩薩了知無常等亦依世俗安立,勝義中無常等亦無自性,故不執教法為實。 |
| 第三種 | 「未圓滿、圓滿」(修行者的所依身或位階) | 執「未圓滿」(凡夫)與「圓滿」(聖賢)的生命體為實有,甚至執佛果功德所依身為實有。 | 菩薩通達能依之身與所依之功德皆無自性,不因位階高低而執實。 |
| 第四種 | 「無貪性」(無貪的狀態,如涅槃、空性) | 執「無貪」或「離貪」的狀態本身為一種真實存在的境界。 | 菩薩知「無貪」亦依貪而施設,貪既無實,無貪亦非獨立實有,故不執涅槃寂滅相為實。 |
三、四種加行的深層意義(對應頌八的全面對治)
1. 由粗到細的對治次第
– 第一種對治「法體實有」(執色等),是對治凡夫最粗重的執實。
– 第二種對治「教法實有」(執無常等),是對治二乘人對共相法的執著。
– 第三種對治「位階實有」(執未圓滿/圓滿),是對治對修道位次與果位功德所依的微細執著。
– 第四種對治「涅槃實有」(執無貪性),是對治二乘人對涅槃寂滅相的最深貪著。
2. 菩薩一切智的「能治」特色
– 這四種加行顯示菩薩不僅破「人我執」,更逐步破「法我執」,連對「空性」、「涅槃」的概念都不放過,真正達到「無所住」的般若境界。
3. 與前幾頌的呼應
– 第一、二種加行對應頌三「行想」——破對五蘊及道法的真實想。
– 第三、四種加行對應頌一「不住此岸、彼岸、中間」——破對修行位階及涅槃果位的執著。
四、總結(依頌八歸結四種對境)
– 四種對境依序為:有為法體(色等) → 共相教法(無常等) → 修行位階(未圓滿/圓滿) → 寂滅境界(無貪性)。
– 每一種對境,凡夫或二乘都可能執為「實有」,形成障礙。
– 菩薩以一切智的加行,對每一種對境都修「破實行」——即以無所得為方便,了知其勝義空性,從而徹底遣除微細法執。
這四種加行共同構成了菩薩一切智在資糧道至最後心期間的核心修學內容,為後續入見道、登初地奠定基礎。
安住無所得:三種一切智加行的自性
問題2 : 試依頌九說明三種一切智加行的自性。
以下是針對「依頌九說明三種一切智加行的自性」所作的詳細應用理解解答:
一、頌九原文與關鍵字義釐清
頌九云:
「不變,無造者,三難行加行,如根性得果,故許為有果;」
此頌明示菩薩一切智加行中,屬於「自性」方面的三種加行(即第五、六、七種加行)。關鍵字義如下:
– 不變:指在勝義諦中,一切法的自性本無變異,遠離生、住、異、滅等相。
– 無造者:指勝義中實無「能造作」的作者(即無實有的造業者或修行主體)。
– 三難行加行:指三種難以實行的加行,即「所為難行」、「加行難行」、「所作難行」。
– 如根性得果:隨順三乘眾生的不同根性,方便施設其各自所得之果。
– 故許為有果:雖在勝義中無作者、無作業、無得果,但世俗中依根性差別,仍承認有果位可得。
二、三種「自性」加行的內涵(依頌九分解)
頌九所述的這三種加行,皆從「一切智加行的自性」——即加行本身在本質上的特質——來安立,重點在於破除對「作者、作業、果報」以及「加行難易」的實執。
| 加行序號 | 加行名稱 | 所破之執(顛倒想) | 加行內涵(自性層面) |
| 第五種 | 斷除「執所作業、作者、所作果三者為實有」的加行(對應「不變」) | 執有實有的「能造作者」、「所造作業」及「所受果報」。 | 菩薩通達勝義中一切法不變——無生無滅,故作業、作者、果報三者皆無自性,破除對「因果實有」的執著。 |
| 第六種 | 斷除「執勝義中無作者」為實有的加行(對應「無造者」) | 雖知勝義無作者,卻反過來執「無作者」為一種實有狀態。 | 菩薩不僅破「有作者」,亦不執「無作者」為實,徹底遠離有、無二邊,安住於離戲中道。 |
| 第七種 | 斷除「執加行難行為實有」的加行(對應「三難行加行」) | 執菩薩道之加行極其困難,且此「難行」本身為真實存在。 | 菩薩了知勝義中無難易相,然世俗中需經三大阿僧祇劫修集福慧資糧,故分三種難行(詳下),但不因此生畏懼或執實。 |
三、羅先生對「三難行加行」的補充解釋(與三智對應)
講義引羅先生之釋,將「難行加行」復分為三種,分別對應三智的修行特質:
| 難行種類 | 對應之智 | 勝義層面 | 世俗層面 | 難行之處 |
| 所為難行 | 一切相智 | 於勝義無所得 | 須經三無數劫修集福慧二資糧方能證得 | 目標極高、時間極長,非凡夫所能輕易承擔 |
| 加行難行 | 道相智 | 於勝義無所得 | 須學習三道(聲聞道、獨覺道、菩薩道),乃至未圓滿成熟、嚴淨佛土前不證彼果 | 修行過程繁複,須兼顧自利利他,不耽著自了 |
| 所作難行 | 一切智 | 須自身生起此智 | 由此智利益二乘種性,然自不證唯斷煩惱之果(不取二乘涅槃) | 雖能引導二乘,卻不隨其果位,難在不落二乘偏空 |
四、「如根性得果,故許為有果」的世俗安立
– 雖勝義中無作者、無作業、無得果(第六種加行),但菩薩為度化眾生,仍隨順三乘根性,方便施設「有果」——如聲聞得阿羅漢果、獨覺得辟支佛果、菩薩得佛果。
– 此即「如根性得果」:依眾生根器差異,承認世俗中有果位差別,但菩薩自身不執此果為實有。
– 這體現了菩薩一切智「不壞世俗諦,不礙勝義諦」的中道特質。
五、總結(依頌九歸結三種自性加行)
| 加行 | 核心所破 | 勝義正見 | 世俗方便 |
| 第五種 | 作者、作業、果報實有 | 一切法「不變」,無生無滅 | 仍修因果,但不執實 |
| 第六種 | 執「無作者」為實有 | 連「無」亦不執,遠離二邊 | 不壞世俗因果法則 |
| 第七種 | 執「難行」為實有 | 難易相本空,無有自性 | 隨根施設三種難行,勉勵精進 |
結論:頌九所示的三種加行,皆是從「一切智加行的自性」來安立——即直接對治修行者對「修行主體(作者)、修行過程(作業)、修行結果(果報)」以及「修行難易」的微細實執。菩薩透過這三種加行,在勝義中安住無所得,在世俗中仍隨根利眾,圓滿一切智之加行功用。
菩薩的自力與善巧:三種一切智加行的作用
問題3 : 試依頌十說明三種一切智加行的作用。
以下是針對「依頌十說明三種一切智加行的作用」所作的詳細應用理解解答:
一、頌十原文與關鍵字義釐清
頌十云:
「不依仗於他,證知七現事。」
此頌明確指出菩薩一切智加行在「作用」層面的三種功能。講義將加行的作用分為三項,分別對應第八、第九及第十種加行。關鍵字義如下:
– 不依仗於他:指菩薩以自力救護眾生,不依賴佛或其他外力加持庇護。
– 證知七現事:指菩薩以「七種顯現的事物」作為譬喻,了知諸緣起皆非實有,從而斷除對顯現相的執著。
二、三種一切智加行的作用(依頌十分解)
| 加行序號 | 作用名稱 | 具體內涵(對應頌十文句) |
| 第八種 | 隨順三乘根性,方便施設有果 | 菩薩能觀機逗教,隨順聲聞、獨覺、菩薩三乘眾生的不同根性,在世俗中方便安立各自所得之果位(如阿羅漢果、辟支佛果、佛果),以引導眾生修行。 |
| 第九種 | 以自力救護眾生,不依仗他力 | 菩薩以大悲願力與般若智慧,不依仗於他——即不依賴佛菩薩的外在加持庇護,而是以自身修證的一切智作為救度眾生的根本力量,展現自利利他的堅固道心。 |
| 第十種 | 以七現事為喻,斷除實有執著 | 菩薩了知「諸緣起皆非實有」,故從「能知」(智慧)與「比喻」(所喻)兩個角度,證知七現事,以此破除對顯現事物的實執。 |
三、「證知七現事」的詳細喻義(第十種作用之核心)
七種顯現事物,皆用以譬喻「緣起法雖有顯現,但無實體」,菩薩如實證知,故能斷執:
| 七現事 | 譬喻核心 | 所破之執 |
| 1. 夢 | 有漏緣起皆非實有,由執著習氣所變現 | 破執醒時境界為真實 |
| 2. 幻 | 由因緣和合所變現,無有自性 | 破執萬法有獨立實體 |
| 3. 陽燄(鹿愛) | 顯現為水而實非水,執實即相違 | 破執假相為真實存在 |
| 4. 谷響(回聲) | 依眾緣(山谷、聲音)變現,無能所自性 | 破執語言音聲為實有 |
| 5. 影像(鏡像) | 依習氣相作變現,無本質可捉 | 破執色法形像為實有 |
| 6. 乾闥婆城(海市蜃樓) | 無實所依而如是變現 | 破執世界國土為實有 |
| 7. 變化事(魔術變化) | 無實作者而如是變現 | 破執作者與所作業為實有 |
四、三種作用的整體意義(回歸頌十)
– 第八作用彰顯菩薩的教化善巧:不壞世俗因果與根性差別,施設方便。
– 第九作用彰顯菩薩的自力承擔:不仰仗外力,以自證智慧度脫眾生。
– 第十作用彰顯菩薩的空性證悟:透過七種譬喻,徹底了知一切緣起顯現皆如夢幻、陽燄、谷響,無有自性,從而破除最微細的實執。
五、總結(依頌十歸結三種作用)
| 作用 | 對應文句 | 功能 |
| 第八種 | (隱含於「隨根施設」) | 隨順根器,方便安立果位,攝受眾生 |
| 第九種 | 「不依仗於他」 | 以自力救護眾生,不假外緣 |
| 第十種 | 「證知七現事」 | 以七喻觀緣起性空,斷除實執 |
結論:頌十完整呈現了菩薩一切智加行在「作用」上的三大面向:化他善巧、自力承當、證空斷執。這三者相輔相成,菩薩既能在世俗中善巧利益眾生,又能安住勝義空性而不執不著,圓滿達成一切智加行的功用。
斷惑證真的剎那:十六剎那見道的經過
問題4 : 試依頌十一、十二及十三前半頌說明菩薩一切智十六剎那見道的經過。
以下是針對「依頌十一、十二及十三前半頌說明菩薩一切智十六剎那見道的經過」所作的詳細應用理解解答:
一、頌十一總標十六剎那見道之結構
頌十一云:
「苦等諸聖諦,法智及類智,忍智剎那性,一切智見道。」
此頌總括菩薩一切智見道的本質與過程:
– 苦等諸聖諦:見道所緣之境為四聖諦(苦、集、滅、道)。
– 法智及類智:依所修證的界地差別,分為「法智」(緣欲界四諦)與「類智」(緣色界、無色界四諦)。
– 忍智剎那性:每一諦的現觀,皆先起「智忍」(無間道,正斷煩惱),後起「智」(解脫道,現證煩惱已滅),每一階段各需一剎那,共十六剎那。
– 一切智見道:此十六心之活動,即是大乘菩薩一切智的見道位。
二、十六剎那見道的次第與結構(依講義補充)
| 諦名 | 欲界(法智/法智忍) | 上二界(類智/類智忍) |
| 苦諦 | 苦法智忍(第1剎那) → 苦法智(第2剎那) | 苦類智忍(第3剎那) → 苦類智(第4剎那) |
| 集諦 | 集法智忍(第5剎那) → 集法智(第6剎那) | 集類智忍(第7剎那) → 集類智(第8剎那) |
| 滅諦 | 滅法智忍(第9剎那) → 滅法智(第10剎那) | 滅類智忍(第11剎那) → 滅類智(第12剎那) |
| 道諦 | 道法智忍(第13剎那) → 道法智(第14剎那) | 道類智忍(第15剎那) → 道類智(第16剎那) |
– 智忍(無間道):正斷除該諦所應斷之煩惱,不受障礙,直趨解脫。
– 智(解脫道):煩惱已斷後,現證該諦之清淨實相。
三、依頌十二說明「苦諦」四相之現觀
頌十二前半云:
「色非常、無常,出二邊,清淨,無生無滅等,如虛空離貪。」
此頌描述見道中現觀苦諦時所證的四種相(共四剎那: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
| 苦諦四相 | 勝義實相(無分別智) | 世俗方便(後得智) |
| 非常、非無常 | 色等法本無實有之常相,亦非斷滅之無常相 | 世俗中見色等無常遷流 |
| 出二邊(出苦樂邊) | 勝義中無苦、無樂之名言分別 | 世俗中見色等是苦 |
| 清淨 | 勝義中離空、離不空,無有染淨 | 世俗中見色等是空 |
| 無生無滅 | 勝義中本無生滅,非我、非無我 | 世俗中見色等無我 |
「如虛空離貪」:此處雖屬頌十二後半,但講義指出此句亦關聯集諦(見下文),然於苦諦現觀中,菩薩亦體證苦性本空,如虛空無所貪著。
四、依頌十三前半說明「集諦」四相之現觀
頌十三前半云:
「脫離諸攝持,自性不可說。」
此句描述見道中現觀集諦時所證的四種相(共四剎那:集法智忍、集法智、集類智忍、集類智):
– 脫離諸攝持:
菩薩見世俗中有漏業及愛、取為苦因,但於勝義中,業因、煩惱等「因、集、生、緣」之相皆空,無有真實因果從屬關係,故說「脫離諸攝持」(不繫屬任何苦緣)。
– 自性不可說:
業因等於勝義中既非「生苦」亦非「不生苦」,遠離一切語言概念所能詮表,故其自性不可說為「是集」或「非集」。講義亦言:「業等於勝義中脫離諸苦緣、非苦緣,所以自性不可說。」
補充集諦完整四相(依講義及法尊法師釋):
1. 因相:世俗中愛取為苦因,勝義中無因非因。
2. 集相:世俗中煩惱能招集苦果,勝義中無集無非集。
3. 生相:世俗中業能生未來苦,勝義中無生無不生。
4. 緣相:世俗中愛等為苦之助緣,勝義中脫離一切攝持,非緣非非緣。
五、十六剎那見道的完整經過(總結)
1. 入見道初:菩薩先起「無分別無漏根本智」,現證人無我,直契空性。
2. 次第觀諦:出根本智後,以「有分別無漏後得智」,依次觀四聖諦:
– 每一諦先觀欲界(法智忍斷惑 → 法智證滅),再觀上二界(類智忍斷惑 → 類智證滅)。
– 每觀一諦,皆經歷「無間道(忍)」與「解脫道(智)」兩個剎那。
3. 苦諦現觀(頌十二):證得色等「非常非無常、出二邊、清淨、無生無滅」四相。
4. 集諦現觀(頌十三前半):證得業因煩惱「脫離諸攝持、自性不可說」四相。
5. 滅、道諦現觀(頌十三後半及頌十四、十五,講義未在問題要求中詳述,但依結構推知,亦各有四相)。
十六剎那圓滿時,菩薩即證入初地(極喜地),完成一切智加行之果位。
六、結語(依頌十一、十二、十三前半歸結)
– 頌十一總立十六剎那見道之架構。
– 頌十二具體描述苦諦現觀之四相,彰顯勝義中離常斷、苦樂、染淨、生滅之平等性。
– 頌十三前半具體描述集諦現觀之四相,彰顯勝義中因果離繫、自性不可說之空寂性。
此三者合觀,完整呈現菩薩一切智見道位中,從根本智證空,到後得智依次觀四諦、歷十六剎那,層層斷惑證真的修行歷程。
經典印證:《般若經》總結三智的經文
問題5 : 試抄寫《般若經》總結三智的經文。
根據第13講講義「丁八 總結三智」的內容,《般若經》總結三智的經文如下:
總結一切智
經云:「爾時世尊威神力故,令此三千大千世界四大天王及天帝釋,大梵王等一切天眾,來詣佛所,頂禮雙足,却住一面。」等,此段經文總結一切智。
總結道相智
經又云:「善現當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於一切法無所得故,非能染污,非所染污。」等,此段經文總結道相智。
總結一切相智
又云:「善現當知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故,於一切法無取無捨,無說無示,無引無遣。」等,此段經文總結一切相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