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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瑜伽行四百論-60

日期:2013年3月16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己四 破根境實有

庚一 標品名

示修《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破根境品第十三

庚二 正釋品文

眼見為憑的錯覺:您真的看見了「整個」花瓶嗎?

辛一 廣釋破境實有的正理

壬一 破所取的根境實有

癸一 總破

子一 正破

丑一 破由根識現量瓶有自性相

數論迦比羅質疑:你在上文第三百頌說到:「有智求勝德,亦愛他真理!」我想問你,甚麼是勝德?甚麼是真理?

聖天菩薩以堅決的口脗說:「『見一切法無自性』是最殊勝的修學,『一切法無自性』是究竟真理!」

質疑:我不能接受你所說一切法無自性,因為如果一切法無自性的話,世界上所有東西就會像龜毛、兔角一樣看不到,摸不著;但我確實見到佛桌上有一個瓶子。

聖天菩薩搖頭說:「你所說的與真實不符!」

瞎子摸象的邏輯:看見顏色不等於看見全體

301 若見瓶色時,非能見一切,

見真者誰說,瓶為可現見?

When seeing its form, one does not in fact see the whole pot. Who that knows reality would claim that the pot is directly perceptible also?

眼識只見到瓶的形象,並非能見到瓶的整體(例如它的香、味、觸等等),所以,了知諸法真實義的人不會這樣說:瓶是可以現見到的東西。

聖天菩薩分析說:「你說我佛桌上有花瓶,而這花瓶是真實存在;所以你直接見得到花瓶;這說法不能成立。因為你所謂看到花瓶,只是看到花瓶的色境,可是組成花瓶的香境、味境和觸境,你能看到嗎?(註釋311)所以你說見到花瓶;只是現見花瓶的一部分,並非整體。假如花瓶是可現見的話;那末,組成瓶的其他部分如香境、味境等,都應得見;但在經驗之中,我們看不到瓶的香、瓶的味;由此得知,瓶是不可被現見的。」

有些分辨師(Dialecticians)堅持瓶是實有,所以我們能現見瓶,他們這樣說:「事實上,我們跟世人一樣,認為只需見到瓶的色境部分,即能同時現見瓶其他組成部分。例如『舉頭望明月』,無論見到的是彎月,抑或圓月;都一概說成現見明月!」

聖天菩薩箭鋒相拄說:「照道理來說,我們看到物件部分時,不能說看到物體全部,否則便犯上如瞎子摸象一樣,以偏概全等笑話。同時,經驗也告訴我們,瓶體的色境可以現見,但香境、味境和觸境都不可能現見;所以證明現見瓶體中的色境,不應當成現見花瓶!」(註釋312)

舉一反三:香味與觸感同樣無法證明實有

丑二 示由此理例破其餘

302 諸有勝慧人,隨前所說義,

於香味及觸,一切類應遮。

By this very same analysis, those with superior intelligence, should refute individually all that is fragrant, sweet and smooth.

有殊勝智慧的人,隨著前頌所得出的正理,應能遮除一切由根識可現聞(或嚐或摸)到自性的香境、味境和觸境。

同理,愚笨者會說:「因為我聞到荳蔻花的香味,所以荳蔻花肯定有自性!」「因為我嚐到甘蔗很甜,所以它肯定自性存在。」等等謬思。對此我們可依前頌破斥說:「如果有自性的荳蔻花可聞,因荳蔻花由色、香、味、觸等合四塵觀待而有,故亦應現聞花的色境、味境和觸境。」

以偏概全的致命破綻

丑三 由見色自相成立,見其他一切有大過失

質疑:「瓶與組成它的色境是一體,非是異體;所以見到瓶的色境,即是見到整個瓶。」

「你說見到部分即見全體;那可否說見不到部分即見不到全部;換言之,你說:見瓶色境即是見瓶全部;亦可說成:因見不到瓶味,所以見不到整個瓶;說直接一點,你連瓶的色境亦見不到。事實上,部分不得作為全體哩!」

303 若由見色故,便言見一切,

由不見餘故,色應名不見。

If because the form is seen everything is seen, why because of what is not seen, would the form not be unseen?

如果你說見到色境,即是見到一切;那可否說:因我見不到(瓶的)其餘(組成)部分(例如瓶味),即是見不到瓶的全部,包括色境呢?

連「部分」也是幻象:破斥顏色與極微的實有

丑四 破唯色自相是現量境

反對者見到自己論據一一被駁倒,快要完全倒下來了;於是退步抽身,改變口風說:「我承認眼識現見色境只是見瓶體的部分,不能說現見全瓶;但至少我現見瓶的色境這部分有真實自性。如此亦可間接地推斷瓶有自性!」

聖天菩薩不放鬆再說:「瓶的色境亦無自性,因瓶的色境是由多個部分觀待而有,並無實體。」

顏色也有方向:找不到一個獨立的「色境」

304 即唯於瓶色,亦非現見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There is no direct perception of just the form alone, because it has a close and distant as well as a central part.

(只就)瓶色而言,亦不可能有現見性。因為瓶色由(多個支分包括)彼分、此分和中分觀待而有。

物質的終極解構:破斥「極微(原子)」實有論

丑五 示彼能立與所立相同

數論先後被聖天菩薩破斥「瓶可現見」和「瓶色境可現見」,真可謂節節敗退;他首先提出「瓶可現見」,即遭聖天菩薩破斥:「你所見只是瓶的色境,還有香境、味境、觸境,是你見不到的。」又改口說:「自己可現見瓶的色境。」但聖天菩薩又以「瓶之色境由諸方分所成,見到『此分』,即見不到『彼分』,亦見不到『中分』」來反駁。為了挽救「瓶可現見」和「瓶之色境可現見」,便以堅決的口脗說:「瓶的色境由無方分極微組成,而極微是實有,並且無方分,不存在你所謂有『此分』、『彼分』、『中分』等分別,所以我提出『瓶可現見』、『瓶之色境可現見』是可以成立的。」

聖天菩薩搖頭說:「所謂極微亦只不過是假名安立而已。無論有方分、無方分的極微,都無自性;所以你提出『瓶可現見』和『瓶之色境可現見』,仍然不能成立。(註釋313)」

305 極微分有無,應審諦思察;

引不成為證,義終不可成。

This also applies when one examines whether particles have parts or not. Thus to prove a thesis by that which must be proved is not feasible.

(你應)嚴謹地從極微有方分和無方分(這兩點)詳細觀察,(經審察後)兩者不能成立,所以(你)引用極微不能成為瓶為實有的證據;(你)堅稱「瓶可現見」這命題始終都是不可成立。

無論中觀和唯識,都先後破斥過「極微是物質最基本實有的組成單位」這個錯誤的見解(註釋314)。如果極微有方分的話,便應由前、後、左、右、上、下六分組成;換言之,極微仍可再分割,這樣「極微」便不再是「極微」了!如果極微無方分的話,一座喜瑪拉雅山的無數極微,堆積起來的體積可能相等於一顆芝麻,這是違反常識的。由此證明極微不是組成物質最基本而且實有的單位。因此,數論提出「瓶可現見」和「瓶之色境可現見」兩個命題不能成立。

萬物皆是觀待假名:從整體到微塵的緣起實相

子二 示其餘理

語言文字也無自性:徹底粉碎實有執著

306 一切成分色,復成為有分,

故言說文字,此中亦非有。

Everything too is a component, as well as being a composite. Thus even a spoken syllable does not have existence here.

諸法觀待其他組成部分而成立;而其他組成部分(支分)因觀待其他更細分的組成部分而成為有分(整體);所以諸法唯是依言說文字而假名安立,此中的言說文字亦無自性。

一件東西的整體稱為有分,組成一件東西的部分稱為支分。在世俗中,有分與支分是相互觀待而成,例如依緣五蘊而假名為我;依緣車架、車廂、車輪而假名為車。如果再細分,支分亦觀待其組成支分而成立;例如車廂要觀待車位、木板、鐵殼才成立;所以諸法唯有語言文字所安立的假名,並無自性。不僅如此,語言文字本身亦非實有。

註釋

  1. 根據世親論師《俱舍論》卷四〈分別根品〉說:「欲界的東西必須『八事俱生,隨一不減!』」構成欲界中任何一件東西,起碼要由四大──地、水、火、風和四塵──色、香、味、觸,八極微體和合,缺一也不可。所以瓶是依八法而名言假立。
  2. 賈曹杰在《善解心要》疏解本頌時說:「月稱大疏中廣辨此理,文繁且止。」為此讓大家容易掌握「現見瓶之色境」並非等於「現見瓶」,所以以普通常識和一般邏輯改寫這段疏文。
  3. 月稱菩薩繼承聖天菩薩的觀點破斥「能現見瓶」這說法。祂在《入中論》頌一五七說:「『色等如是住,便起瓶覺』亦非理。由無生故無色等,故彼不應即是形。」意思是說:有人執由色香味觸四種極微,再由陶匠燒成瓶的形狀,於是生起瓶的感覺,說這是瓶。但月稱菩薩反駁,色香味觸四種極微積聚之形非瓶,就好像車形是由車架、車輪等支分積聚所成之車形並非與車一樣;同時,諸法無生,連色等四極微都非實有,更何況是由色等四微積聚成瓶的形狀會是實有嗎?
  4. 見拙作《入菩薩行講義下卷》頁一一九頌八十五和八十六,及頁一二三註釋四。

應用思考問題

  1.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破根境品〉相當於漢譯的《百論》〈破情品〉第五和〈破塵品〉第六;試略言兩者之大概。
  2. 也許有人會質疑瓶是現量可見的東西,故此有自性。但聖天菩薩說,我們所謂見到瓶,其實只是見到瓶的色境;卻不能見到瓶的味境、香境;所以我們「能現見瓶是有自性存在」之說法不能成立,瓶只是眾緣和合假名成立。試依頌三0一說明。
  3. 分辨師認為六根認識六境而生出六識,這六識是一種分別所得境(a generic image may be apprehended as merged),所以認為這些分別識是現量;這和世人認為眼所見對境為現量有矛盾,而且每剎那(a single moment)根境相連,根識只能是無分別識,不可能是分別識,更遑言是分別所得境。所以賈曹杰認為分辨師所謂「能現見瓶有自性」之論點不能成立。試依賈曹杰《善解心要》對頌三0一的疏解詳言之。
  4. 數論迦比羅仙人認為現見瓶境即現見瓶體,違反了「以部分為全體」之謬誤。請依頌三0三說明。
  5. 數論迦比羅仙人又錯誤解讀中觀瑜伽師所說:「汝只見瓶色境不見瓶體。」以為中觀承認瓶色境有自性,是實有存在。殊不見中觀只承認瓶色境和其他組成瓶體各部分如瓶味境、瓶香境等都是眾緣觀待,唯以名言假立,丁點自性俱無。試以頌三0四說明。
  6. 古代人認為「極微是物質組成的基本單位」;但經大乘無論中觀或唯識的合理分析後,都是無法成立。誠如《入菩薩行》〈智慧品〉頌八十五和八十六:「能聚由聚成,聚者猶可分;分復析為塵,塵析為方分;方分離部分,如空無微塵。」和《唯識二十頌》所說:「六塵同時觸,微塵成六分;六塵若一位,山王成塵許。」試依空有二宗破斥「極微為組成物質最基本實有單位」之說法。
  7. 中觀認為在世俗諦中所有事物只能以互相觀待,名言假立而成;丁點兒真實都欠奉。此外,名言假立亦是依緣於眾生業惑心理活動、語言概念而觀待成立,毫不真實。試依頌三0六說明。

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六十講完